学报编辑部应是主管校长领导下的一个业务职能机构,主要负责学报的公开刊出工作,其具体职责如下:
1. 做好学报(包括外文目次、摘要等)每年6期(每期112页)的编辑出版工作。
2. 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,贯彻执行“双百方针”及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出版方面的方针政策,坚持为本校科研、教学和医疗服务。
3. 坚持民主办刊,实事求是的原则。严格审稿,不循私情,坚决抵制各种社会不良习气对编辑部的侵袭、污染。
4. 坚持稿件的“组、选、约”制度,不断完善报道的计划性。结合本校实际,按上级有关审批要求办好相应栏目,活跃学术气氛,为不断提高学报质量作出努力。
5. 根据国家有关出版方面的规定,结合本校具体情况,制定征、定、发和稿费发放的原则和办法。
6. 坚持严格的审稿制度及初、专、终三审原则,对有争议的稿件可考虑三次或以上次数的审稿,并提出请编委会常务委员会裁决。
7. 定期召开编委会及常委会,做好会前准备工作。协助院长做好每三年一届的编委会成员调整工作。
8. 做好学报出版工作,力求少出或不出差错,及时发放稿费、审稿费。
9. 做好发行、交换工作。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缴送样书,定期做好向兄弟院校、有关单位及校内相关部门的赠阅、发送工作。为刊物的邮发工作、上网、联网工作进行积极的筹备、准备工作。
10. 热情做好各种访问、接待、联络工作。
11. 不断提高学报编辑工作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、管理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,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活动及相应的活动。